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有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T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试验方法
QC/T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
QC/T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411道路车辆 产品标牌
GB/T 10405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
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 5359.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性能
GB/T 535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尺寸
GB/T 5359.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零部件名称
GB/T 5359.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质量
GB/T 535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三轮车质量
GB/T 5359.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三轮车尺寸
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
GB/T 537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速里程表指示值校核方法
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T1838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GB 14023 车辆、机动船和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GB/T 1536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驻车性能要求
GB/T 1536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驻车性能试验方法
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T 4094.2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15367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GB 15742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61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6708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GB 16737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
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
GB 181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7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GB 200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
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
QC/T 60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QC/T 67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
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两轮车辆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车辆。
3.2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小于等于50 km/h的两轮车辆及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的三轮车辆。
3.3 其他
以下术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
—— GB/T 19596定义的电动汽车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2定义的车辆性能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3和GB/T 5359.7定义的车辆尺寸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4和GB/T 15367定义的车辆零部件名称的有关术语;
—— GB/T 5359.5和GB/T 5359.6定义的车辆质量的有关术语。
4 产品分类
4.1 型号编制方法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型号由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电动摩托车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型号编制示例见本标准附录B),如图所示。
4.1.1 企业(或商标)代号
企业(或商标)名称的代号。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
4.1.2 规格代号
电动摩托车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为单位的电动摩托车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4.1.3 类型代号
电动摩托车所属分类的代号,按GB/T5375中表2的规定。
4.1.4 电动摩托车代号
用字母D表示。
4.1.5 设计顺序号
企业(或商标)名称的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依次表示电动摩托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1时应省略。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电动摩托车代号D隔开。
4.1.6 改进代号
车辆改进的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用大写英文字母A、B、C~X、Y、Z表示(其中I、O、Q字母不能使用)。